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108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計92名,實習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,為期2個月,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8年3月25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 | ||||||
二、 | 有關暑期實習生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: | |||||
(一)請填具實習申請表,並檢附自傳、學經歷證明文件、實習計畫書等,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申請。 | ||||||
(二)由實習單位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。 | ||||||
(三)核定名單預訂於108年4月26日以前公告本局網站,並另行通知錄取者。 | ||||||
三、 | 為鼓勵學子參與,108年度將依實習情形辦理考評,達考評標準之學子提供實習激勵津貼新臺幣3,000元。 | |||||
四、 | 檢送「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」、108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、實習申請表、招募DM各1份。 | |||||
五、 | 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公告下查詢(網址:http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/xceventsnews/cont?xsmsid=0G295700334178642420&qcat=0G295702776245651904&bdate=2018-12-27&disp=2&sid=0I361539651424424303)。 |